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关于我们

首页 > 关于我们 > 业务流程

业务流程

  一、律师事务所实行统一收案、统一审批、统一收费。严禁私自收案收费。

  二、受理业务由客户服务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。

  三、客户服务部按以下顺序办理业务受理手续。
  1、律师收案时,须填写“案件批办单”壹份,“委托代理合同”(“聘请法律顾问合同”)壹式叁份,填写齐全后交给客户服务部。
  2、客户服务部将“案件批办单”和“委托代理合同”呈报分管主任审核、签字后,在“委托代理合同”(“聘请法律顾问合同”)上盖合同专用章,并做好用章登记。
  3、客户服务部按规定做好收案登记,包括收案案号、类别、委托人、收费金额、承办律师、案件来源等等。收费登记要同时保存手工记录和电子记录,电子记录要至少每月做一次备份。
  4、客户服务部留存一份“委托代理合同”(“聘请法律顾问合同”),其余两份“委托代理合同”(“聘请法律顾问合同”)和“案件批办单”返给承办律师。
  5、客户服务部带领委托人到财务部交清代理费用。

  四、受理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收取律师费。咨询费五十元,由财务部收取,然后由前台接待人员带领咨询人到相应部门进行法律咨询。

  五、需减免、缓交代理费及法律援助的事务,报分管主任批准。六、分管主任外出时,业务受理由各部门主任代为审批。

© 山东齐鲁(威海)律师事务所 电话:0631-5286209 5286279 5206148 传真:0631-5202397 地址:山东威海统一路402号 鲁ICP备19035080号-1 技术支持:力丰网络